信件主题: | 陈先生-投诉物业不予扣除维修基金 | ||||
来信人: | 陈群 | 来信日期: | 2020年01月17日 | 来信编号: | DH202001170367 |
信件内容: | 2013年,陈先生入住北医大小区之后缴纳维修基金5700元,2020年1月16日,物业要求业主缴纳420元用于小区水管管道改造,陈先生与物业协商可从维修基金进行扣除,但物业以需上报住建局流程繁琐为由不予扣除,陈先生认为不合理,现希望相关单位调查核实给予合理解释。 | ||||
信件回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先生您好,经了解北医大小区维修管道相关工程费用是由小区业主共同商议自行分摊的,不在动用维修基金。我中心将督促物业公司及时向小区业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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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回复时间: | 2020年01月20日 | ||||
评价: |